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1-30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911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上级党组织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经中共常州市委批准,学校党委决定于2018年12月2-3日召开中国共产党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学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3.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

4.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受到群众的拥护。

5.带头创先争优,在学校改革发展和教学、科研、管理以及服务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6.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愿,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二、代表名额及构成

学校目前共有党员285名,其中正式党员248名。根据有关规定,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116名,其中:一线教职工代表不低于45%,中层以上干部代表40%左右,50岁以下代表占55%以上,离退休教工代表和学生代表3%左右。代表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女代表和校级以上先进模范代表。代表产生以党支部为选举单位,名额按照正式党员数量、代表比例以及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划分至各选举单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代表产生的时间安排及选举办法

各选举单位根据代表条件及分配的名额以及规定的差额率,严格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选举产生代表。

(一)代表产生的时间安排

1.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

2.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集中全体党员意见,对照代表基本条件,及时与学校积极沟通,认真审查并按多于党代表名额3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3.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候选人初步人选充分酝酿讨论,并根据讨论情况,召开支委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校党委审批,同时提交相应材料,包括①酝酿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报告,②《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4.11月23日前,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并向党委呈报选举结果,包括:①选举情况报告;②《代表人选名册》;③《代表人选登记表》。

(二)代表产生的选举办法

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各党支部为选举单位,由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方法选举产生,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名额的30%。在选举过程中,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选举有效。

1.选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到会全体党员从不是代表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签字封存(半年以上)备查。

2.选举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3.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

4.选举结果,当选人得票必须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当选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人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时,全体党员同意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补选。

四、代表资格审查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党代会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产生程序符合规定,保证党代会代表质量,并以学校党委的名义批复选举结果。

五、大会选举办法

1.学校新一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按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由党代表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2.学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学校纪委书记、副书记均实行等额选举,分别由学校第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学校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六、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名额

学校新一届党委设委员8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学校新一届纪委设委员7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五、代表选举工作要求

召开第一次党代会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审慎地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党代会的前提。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委要求,贯彻执行选举各项工作。

1.要认真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换届纪律等有关要求。

2.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识大体、顾大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3.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4.要严格选举程序,严肃组织纪律,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真正使选举过程,成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过程。如出现违反换届纪律行为,视情节严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附件:1.中国共产党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第一次代   

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中国共产党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第一次代

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3.中国共产党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第一次代

表大会代表名册

4.中国共产党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第一次代

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中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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